欢迎访问广元市体育局!
广元市体育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广元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8-23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广体函〔2022〕23号


广元市体育局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广元市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曹伟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广元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体育事业的建议》(第012号)已转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广元全民健身运动的关注、对广元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要加大对社区体育建设的投入”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市各级财政先后投资2亿余元,新建、改建、扩建了一大批公共体育场馆,体育设施供给不断增加,功能更加齐全,数量和质量居全省前列。投入600余万元在城区修建了200余处大众健身场所,安装了一大批全民健身路径,沿河沿江修建健身步道200余公里。投入3000余万元在全市实施了45个乡镇农民健身工程,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

《广元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着力实施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的目标。2021年,我市利用地方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个、全民健身广场39个。2022年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100余万元在城镇社区新建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47个。我局与市规划中心、市住建局共梳理出城镇、社区可利用空间145个,目前正在研究如何合理利用,尽可能多地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同时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加大市县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逐步实现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二、关于“加大社区体育场所建设,完善社区体育管理体制,解决场地难问题”的建议

一是相关规定更加严格。2022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2.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广元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均将此内容纳入到主要任务中。二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5月30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元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设施所在地相关单位负责管理,并提出管理要求,彻底解决社区公共体育器材无人维护的问题。三是社区活动更加广泛。从2021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全国广泛举办“我要上全运·社区运动会”,2021年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24个大项的竞赛规程均设有社区组,我市组织16支代表队参赛。2022年我局向省局申报昭化柔力球、利州健身秧歌2个项目为省社区运动会项目,将带动社区活动更广泛深入开展。2022年1—7月,百城千乡万村·社区运动已开展300余场次,涉及7个县(区)、103个乡镇(街道)、754个行政村(社区)。四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大力实施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招募、培训计划,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通过配齐配强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发挥细胞作用,定期组织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科学指导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广元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广元市体育局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瑜 356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