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元市体育局的基本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聚力省运会筹备。一是加强对接汇报。多次向体育总局、省局对接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多次与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就省运会场馆建设、专项资金、人员抽调、项目评审等进行对接,争取支持与配合。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发了《广元市筹备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残运会和第四届特奥会重点工作安排表》《广元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奖惩办法)》等十余个文件,有效健全制度机制。三是强化力量统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一室十部”责任分工,统筹了16名同志到筹委会办公室、竞赛组织部等部室集中办公。四是加快推进场馆建设。市澳体中心游泳馆项目完工;室外网球场改造基础施工即将完成,室外篮球场正进行网架钢柱安装,年底基本完工;主会场改造升级于11月开工建设,其他设备采购工作已全面展开。五是持续加强竞技备战。加强摔跤、柔道、举重等22个项目的训练,在训人数达1000余人。向省以上高水平运动队输送试训运动员100余人。通过成功承办50余场(次)大型赛事活动培训培养2000余名能够承担省运会竞赛组织任务的裁判及服务人员,充分积累了赛事承办、统筹协调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经验。
2.大力实施全民健身战略。一是科学规划群众体育工作。编制完成《广元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十三五”时期我市体育发展明确思路、定标立向。二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共举办各级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260余次,参与人数达100万人次。其中,成功承办欧美职业篮球对抗赛、峨眉山传奇C3国际搏击联赛(苍溪站)、曾家山国际越野挑战赛、青川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华侨城剑门关蜀道半程国际马拉松大赛、中国西部体育舞蹈大赛、李宁杯全国青年男子篮球锦标赛、全国健身秧歌健身腰鼓及手拍鼓大赛等省级以上赛事活动19次;举办广元市第二届运动会、女儿节凤舟赛等市内群众体育赛事活动21次;参加国家及省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6次。三是积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共培训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448人,组织市级各体育社团完成年审年检、三证合一等工作,引导各体育社团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成功举办各项培训30余场次,开展对外交流30余次,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150余次。四是深入落实体育惠民工作。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2次、体育“三下乡”3次,为3000余人次开展了免费体质监测,为2600余人提供了健康咨询。全面推行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接纳体育健身群众74万余人次,协调落实了市城区4所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圆满完成全省体育助学金申报工作,共申报学生运动员130人,获助学金31.2万元;申报西部助训计划赞助贫困学生12人,获3万元资助。
3.深入推进校体教共建共管。一是深入推进业余训练“体教结合”。与市教育局一起下发了2017年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管理工作有关文件,成功联办了2017年广元市青少年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共4000余名学生运动员参赛。完成了广元市14所省级传统项目示范校复查工作,市机关幼儿园、利州区南鹰幼儿园申报成为省级幼儿体育基地。二是加强竞训管理指导工作。下发了《广元市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安排》,参加国家级20余人次、省级60人次以上。督促指导完成各县(区)、业余体校省十三运会在训运动员注册工作,新注册运动员100余人。全市注册运动员达1733人。完成一级运动员申报16人,审批上报授予二级运动员26人。三是积极选拔后备人才。组织摔跤、柔道、举重、田径、武术、足球、跆拳道、赛艇、游泳、体操等项目教练员到各县区及城郊学校选拔省十四运会体育后备人才,已选拔储备运动员60余名。四是抓好赛事承办及参赛工作。参加2017年全国赛艇(皮划艇)青年锦标赛暨第十三届全运会赛艇(皮划艇)测试赛,指导各县区成功承办了省青少年武术套路、乒乓球、篮球、体操、国际式摔跤、艺术体操、田径乙组等8项锦标赛,接待运动员、裁判员和学生家长近6万人次。同时,组织745名运动员参加2017全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大项的比赛,经过激烈角逐,共斩获54.5金、40.5银、40铜的历史最好成绩,总分排名全省前列。
4.强化项目投资与招商引资。一是加大项目招商力度。重点加强朝天区曾家山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利州区体育中心改造项目等的招商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8250万元,超目标任务1000万元。积极与中国登山协会、大连商业银行和户外运动产业基金等机构对接,着力推动曾家山、剑门关、黑石破、五龙镇三会村等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基地项目招商。二是积极向上编报项目。全市策划包装了20多个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体育产业项目,全年共落实到位资金2100万元,其中中央1100万元、省级1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10%。三是推进体旅融合发展。依托剑门蜀道为主线的山地运动产业带及嘉陵江白龙江水域为主体的水上运动休闲旅游区,积极举办赛事,吸引投资3亿余元。指导朝天区曾家镇打造成国家第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成功举办2017四川省体育产业发展战略高峰论坛在,邀请国内专家、新闻媒体和企业界嘉宾260余人共商体育产业发展。四是抓好体彩发售管理工作。加强对广元体彩管理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通过将体彩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职工包片建设网点等措施,全市220个体彩销售网点安全平稳运行,实现销售额9100万元。
二、部门概况
截至2017年末,广元市体育局有下属全额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广元市业余体校和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管理处,核定公务员编制数10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4名。年末实际在岗人员69人,其中聘用教练员和场馆管理员21人,另有退休人员22人。有独立核算单位3个,分别是广元市体育局机关、广元市业余体校和广元市市澳源体育中心管理处。
根据职责,局机关设有办公室、社会体育科 (行政审批科)、青少年竞训管理科、体育产业科4个内设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广元市体育局收入合计1119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5.26万元,占2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62.5万元,占9.5%;场馆基建拨款等其他收入2620.72万元,占23.4%;年初结转结余4299.51万元,占38.4%。
2017年广元市体育局支出合计7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53万元,占13.6%;项目支出6198.87万元,占86.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77.27万元,比2016年增加4925.52万元,增长134.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承办省运会新建的澳体中心游泳馆、体育场主会场改造及蓝网球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以及竞技备战省运会工作所需资金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72.59万元,增长41%,主要是备战省运会及场馆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5.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50.29万元,占97.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7万元,占1.58%;医疗卫生支出21.31万元,占0.48%;住房保障支出34.44万元,占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4375.5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06.47万元,占预算数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考核,经费跨年度支付。
(2)体育场馆(项)2017年决算数为3061.46万元,占预算数的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场馆建设项目未完工,尾款次年支付。
(3)群众体育(项) 2017年决算数为982.36万元,占预算数的9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跨年,质保金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9.47万元, 占预算数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3万元,占预算数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1万元,占预算数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34.44万元,占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72.3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72.36%。没有公务出国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8万元,减少33.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3.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筹备省运会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65人次,共计支出3.9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国家、省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教练员等22批次,金额3.07万元,接待省市县体育系统来人开展体育交流指导13批次,金额1.01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3.98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筹备省运会和竞技备战方面的接待工作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体彩公益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12万元,主要用于澳体中心场馆维修改造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74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路径设施及训练器材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体育局没有公有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得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总体看,我部门能按时按质编报部门预决算,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收支平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以及厉行节约等财政政策,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无违规违纪现象,按规定科目对项目进行核算。通过项目实施,特别是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省十三运在广元举办为契机,大力发展竞技体育,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充分发挥了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极大地丰富了全市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澳体中心场馆实行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加之举办省运会须收回部分业务用房,澳体中心非税收入有所下降。二是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或按工期进度推进等原因,使资金未能及时支付,造成资金结转额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澳体中心的管理,认真编制和执行非税收入预算,充分发挥体育场馆全民健身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项目预算编制更完整、更准确。三是要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确保游泳馆及其他场馆改造项目如期完工,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四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具体指标得分如下: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年度任务目标 |
年度考核 |
市政府年终考核结果 |
20 |
15 |
预算编制何执行 |
报送时间 |
报送时效 |
1 |
1 |
编制质量 |
3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刚性 |
2 |
2 |
|
预算执行均衡 |
2 |
2 |
||
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 |
2 |
2 |
||
财政资金收支管理 |
财务管理 |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
1 |
1 |
内部管理制度 |
2 |
2 |
||
会计核算 |
3 |
3 |
||
财政政策执行 |
国库集中支付 |
3 |
3 |
|
公务卡改革 |
2 |
2 |
||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3 |
3 |
||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
4 |
4 |
||
厉行节约 |
3 |
3 |
||
财经纪律监督执行 |
审计监察 |
2 |
2 |
|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
2 |
2 |
||
项目绩效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管理 |
5 |
5 |
项目绩效 |
项目绩效评价 |
40 |
40 |
|
合计 |
95 |
2、因筹备和备战省运会,2017年本部门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也未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体育(03款)
(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05项)体育竞赛:指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07项)体育场馆:指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08项)群众体育: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
(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06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05款)
(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02项)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
(01项)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广元市体育局
2018年9月5日
附件: | |
2017部门决算公开数据.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