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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思维不放松 多措并举抓整治 广元市体育局“三到位”扎实开展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 场馆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19

暑期已至,气温渐升,各游泳场馆消费人群逐渐增多,为全面做好游泳场馆安全防范保障措施,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游泳场馆消费人群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游泳场馆经营行为,广元市体育局联合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大整治大提升”、“强安2023”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三到位”扎实开展暑期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馆专项整治工作。

宣传培训到位,不断增强游泳场馆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一是组织召开全市游泳场馆经营业主及安全生产负责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市卫生部门专家、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分别就游泳场馆卫生管理要求、水质监测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涉及的重点内容、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组织各游泳场馆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及规范经营承诺书》。二是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印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节选)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进企业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应急演练到位,全面提升游泳场馆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游泳场馆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各场馆人员流动频繁、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现状,联合市文化执法大队组织全市22家游泳场馆开展了2023年游泳场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游泳人群重度溺水休克应急处置和场馆火灾、停电应急处置两个科目进行了实战演练。进一步增强了游泳场馆(池)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游泳场馆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检查整治到位,全面规范游泳场馆日常经营行为。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体育局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辖区游泳场馆开展全面清查工作。重点检查游泳场馆是否办理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救生人员资质和数量是否相符、救生员在岗情况、各类救生器材是否齐备、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安全保障相关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不规范行为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擅自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的游泳场馆,以及游泳场馆救生员低于规定数量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在未整改到位前严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目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风险排查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游泳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