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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读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相关文件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规定,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公告如下:

一、潜水赛事活动

二、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

1.气球赛事活动

2.飞机赛事活动

3.超轻型飞机赛事活动

4.跳伞赛事活动(室内跳伞除外)

5.滑翔伞赛事活动

6.动力伞赛事活动

7.悬挂滑翔翼赛事活动

8.牵引伞赛事活动

三、登山相关赛事活动

1.山地越野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②有夜间赛程安排;③距离超过42.195千米。)

2.山地多项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②有夜间赛程安排;③需要使用绳索装备、上升/下降器械等专业技术装备;④距离超过42.195千米。)

3.户外拓展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使用专业技术装备;②设置有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项目。)

四、攀岩相关赛事活动

1.攀冰赛事活动

2.攀岩赛事活动

3.自然岩壁攀岩赛事活动

五、滑雪登山赛事活动

六、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

1.越野拉力赛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摩托车组参加;②赛段包含50千米以上的沙地、沙漠地形;③赛段平均海拔高于3000米;④温度高于40摄氏度或低于零下15摄氏度;⑤昼夜温差大于等于20摄氏度。)

2.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

(注: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本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体育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