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关于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相关要求,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11月出台的“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文本”,切实做好我市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营工作,推动提升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训练馆六楼羽毛球场馆采用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运营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训练馆六楼羽毛球场馆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二)场馆地址: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训练馆六楼。
(三)委托模式:本着“以场养场、以馆养馆、以体养体”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全免费模式委托运营管理。
(四)评选方式:采用评分比选方式选取委托运营单位。
二、报名、评选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18:00止(报名时需提交社会团体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签订承诺函;如委托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
(二)报名地址:广元澳源体育中心市业余体校办公室
(三)评选时间:2022年12月26日9:00
(四)评选地址:市体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服务机构范围
广元市内从事体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个体或社会体育组织机构
四、运营内容
委托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训练馆六楼羽毛球场馆,本着“以场养场、以馆养馆、以体养体”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推行“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模式开展场馆运营。主要承担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承担我市备战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羽毛球比赛项目,常年保持注册、训练人数50人以上,并代表我市参加年度锦标赛和省十五运会,完成各项参赛目标任务,每周开展青少年羽毛球业余训练不低于25小时。推进体教融合,积极组织开展羽毛球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广泛促进我市青少年掌握羽毛球运动技能。
(二)为全民健身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每周低开、免开时间不低于25小时,每年锻炼人数不少于10000人次。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市体育局(含直属事业单位)主办(或安排)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培训、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等免费提供场地保障和人员服务。
(四)负责场馆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维修保养,确保场馆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五、参加本次评选的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羽毛球场地设备和专业教练员;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定标准(分值10分、加分不超过3分)
(一)分值标准(10分)
1.有全民健身所需的羽毛球场地设施设备器材(提供证明);(分值:1.5分)
2.有青少年羽毛球业余训练专业器材(提供证明);(分值:2分)
3.有青少年羽毛球专业教练员3人以上(其中至少有2人应具有中级教练员职称或者连续从事青少年业余训练5年以上,须提供教练聘用协议及教练员证书);(分值:3分)
4.能提供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培训、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等所需要的人员保障队伍(需提供至少2次以上的记录证明)。(分值:1.5分)
5.具有从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专业队伍和保障人员(提供证明);(分值:0.5分)
6.具有从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经历(提供证明);(分值:1.5分)
(二)加分内容(分值不超过3分)
1.组织所训练运动员(10人以上)参加省级以上计划内比赛的,省级每次加0.1分,国家级每次加0.3分;取得前八名成绩的,省级每人次加0.2分,国家级每人次加0.4分;取得前三名成绩的,省级每人次加0.3分,国家级每人次加0.5分。(提供成绩证明)
2.所训练运动员输送到省以上专业集训的,每人次加0.2分。(提供证明材料)
3.近三年内有组织开展体育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的,每次加0.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0.5分,提供相关文件或图片资料)
4.近三年内获得过省级体育先进单位(或法人个人)每次加0.3分,国家级每次加0.5分。
5.近三年内所经营(负责)体育场馆低开、免开人数每10000人次加0.2分。(此项加分不超过0.6分,需提供相关资料)
如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轮考核评估阶段,最终根据单位注册资金、综合实力、参与青少年业余训练、体育场馆经营经历、群众口碑等情况由市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委托单位。
联系电话:0839—3560252;15883926856(夏先生)
附件:承诺函
广元市业余体校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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