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体青〔2022〕4号
广元市体育局
关于授予郑琰山等11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研究,上网公示无异议,现决定授予郑琰山等11人二级运动员称号。名单如下:
一、游泳(6人)
郑琰山 肖璟雯 任雨萱 蒋若希 夏靖怡 赵家源
二、田径(5人)
李 奇 严承钧 薛福东 张 晋 徐 黎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