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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1

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主题: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嘉宾: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左素君
         时间:2022-04-15

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作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左素君。欢迎左总,首先请您跟咱们在线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左素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市统计局左素君。非常感谢市民朋友、广大网友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非常荣幸能够参加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

【主持人】:左总,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请您来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这个《监督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呢?

【左素君】:《监督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主持人】:统计为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提供直接的数据依据,也是公众了解国情国力和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途径。因此,高质有效的统计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请问左总,咱们统计监督主要监督什么呢?

【左素君】:主要监督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是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中央决策的情况。要看是否聚焦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有没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健全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体制机制;是否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监督体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二是统计系统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方面。要看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是否实现监测覆盖有广度、调查分析有深度、体察民情有温度;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运用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和预警,提前发现排查隐藏在数据背后的重大风险隐患,查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纪方面。统计系统自上而下,是否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是否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突出强调党员干部坚守统计底线的政治责任,坚决纠治统计领域公权力的错用和滥用;是否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存量问题一查到底,对增量问题露头就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气魄和决心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主持人】:统计监督的内容很多,那又怎样去监督呢,我们请左总来给咱们大家解读一下。

【左素君】:监督有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和统计督察“回头看”。通过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进一步的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推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对市县的统计督察,加强与省市县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协同配合;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二是发现问题、严肃惩治。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重大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并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关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线索;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全面检查各地区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三是量化评估、揭示风险。监测评价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经济社会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情况,揭示问题风险,提出政策建议;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的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的优势,强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及时为统计监测评价提供鲜活实情;巩固拓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严格履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维护统计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四是实绩导向、精准考核。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重点评价各地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情况,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五是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实施综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确保统计监督提出的措施建议落地见效。

【主持人】:刚刚我们听了左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解读,我们对统计监督的要求、监督的内容和如何进行监督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今天关注我们节目的网友也有很多想与咱们左总进行在线交流的,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位网友的提问。

这位网友“成成妈妈”她说:据我所知,国家已连续三年开展了统计督察,请问左总统计督察究竟是如何开展的,统计督察又发现了哪些问题呢?

【左素君】:统计督察如何开展?简单来说,要做到“点”“面”结合。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安平年介绍,实地督察期间,督察组既运用阅文问卷、询问谈话、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了解“面”上问题,也运用“四不两直”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点”上问题,检查乡镇统计工作和企业源头数据质量情况,通过基层“神经末梢”把脉地方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

中央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规范统计各项工作。2019年、2020年,国家分两批完成了统计督察,实现了对全国省级党委和政府常规督察的“全覆盖”。去年,中央又出台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的高度关注,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决反对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从整体来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越来越重视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意见》《办法》《规定》与中央要求仍有差距,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不同程度失实等问题依然存在。

【主持人】:这儿还有网友“天润”他问: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包括这次的《监督意见》都体现了国家对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高度重视,为何个别地方、部门和企业还要一再铤而走险、虚报统计数字呢?

【左素君】:我认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的问题,也有地方惩治力度不够的问题,还有各方面统计法治意识薄弱的问题。

具体而言,有的地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统计数据相互攀比现象,导致制定目标任务脱离实际,对真实统计造成较大压力;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于统计造假问责追责“宽松软”;有的地方片面维护地方形象,对于曝光统计造假案件存在消极情绪。少数基层干部对统计法敬畏不够,法治意识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还有一些企业不知法、不懂法、不依法问题突出,有的不重视统计,配合不力,随意报数;有的为了自身利益伪造入库资料、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有的不愿得罪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心按要求报数。这些都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最根本原因。

【主持人】:这儿还有网友“小太阳”问:刚刚您的讲解让我明白了统计监督的含义,那要如何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提升监督效能呢?

【左素君】:随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各领域各环节监督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种监督都会对其他监督产生重要影响,也都需要其他监督协同配合,必须上下统筹、联动推进。目前全国多地已建立相关责任制和问责制,国家相关部委也进一步明确本系统、本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和问责制,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已逐步建立。

统计督察整改期间,被督察地区、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意见》《办法》的落实落地。被督察地区各级统计机构均建立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前两轮被督察地区均将统计法纳入省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广元也将在2022年纳入行政学校干部教育的内容,同时,继续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清单,作为考核评价、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提升监督的效能。

【主持人】:感谢左总对各位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回答,那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最后,左总还有什么要对咱们在线网友们说的吗?

【左素君】: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市民朋友对我们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规范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统计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非常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情况可拨打0839-3090771进行举报。

【主持人】:非常感谢左总为我们带来《监督意见》的解读,也再次您作客我们的演播室,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在线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那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