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体育局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更高水平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7.组织开展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
8.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合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反兴奋剂工作。
9.承担由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体育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党的建设夯实体育发展基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常态化开展“四史”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干事创业的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事业发展环境。认真抓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安全稳定、依法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二是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发展群众体育。做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抓好体育公园项目规划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申办国省比赛,创新举办女儿节凤舟赛等大型赛事活动,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深入开展。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助力健康守护工程深入实施。做好全市15个大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三是围绕康养旅游胜地目标做优体育产业。加大资金争取、招商引资和体育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招引亿元项目1个,全年到位资金5000万元,培育规上企业1个。认真做好2023年度项目储备及申报工作,完成2022年度体育场地普查和体育产业名录建设;持续举办“跑遍四川”2022年度山地马拉松赛、横渡嘉陵江等体旅融合赛事,拉动体育消费。加强体育彩票市场开发,做好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备战省运会做强竞技体育。全力做好省十四运会备战参赛工作,力争我市参赛成绩居全省中游水平。健全完善竞训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科学合理布局竞技项目,提早谋划省十五运会选材备战。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充分发挥以赛育人、以赛促训作用,推动整合体教赛事,广泛开展青少年比赛、训练营、亲子运动会,推进实施“校园冰雪计划”。继续加大与教育部门的衔接合作力度,促进体教深度融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为行政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体育局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体育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486.2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8.0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486.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0.83万元,占35.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47万元,占58.7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代管资金收入30万元,占6.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48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3万元,占52.20%;项目支出232.46万元,占4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2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8.0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0.83万元。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5.47万元、其他支出140.83万元主要为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5.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4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7.47万元,其中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9.49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18.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均为2.50万元。主要原因为节俭开支。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均为0。公务用车0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一样。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140.83万元,其中当年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140.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体育局(本级)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体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6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体育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体育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体育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广元市体育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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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