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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14

主题:践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嘉宾:市民政局局长 安永平
时间:2021-09-18
简介
2021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一年,也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市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带着责任和感情,扎实推进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作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永平。安局长欢迎你的到来,首先请您跟咱们在线网友打个招呼!    

【安永平】好的,各位网友、市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广元市民政局局长安永平。非常高兴通过今天的节目同大家在线交流,也非常感谢大家对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安局长,那近几年来,咱们这个儿童工作也是非常受全社会的关心和关注,那请问一下咱们民政儿童工作有哪些转变呢?

【安永平】儿童福利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有温度的组成部分。回顾“十三五”,儿童福利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发生了非常显著而令人赞叹的变化。在我看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儿童福利的受益对象范围及保障力度与时俱进。《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指出要“坚持适度普惠、分类保障”的儿童福利理念,在传统基础上扩大了儿童福利范围,适度普惠的提出与坚持体现出我国儿童福利在制度设计上发生了重大的观念转变。从补缺型儿童福利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从孤残弃等特殊儿童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受疫情影响儿童等,儿童福利的受益对象范围与保障力度均在“十三五”期间有重大的发展与优化。以往民政保障的儿童群体是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特殊困难儿童,主要职责是保证基本生活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审核、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等一系列措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已经扩大为全体儿童,全市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是民政服务的对象,工作职能也不再仅仅是兜底保障,而是分层次、多样化的进行全面保障。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受益儿童范围扩大与儿童福利保障力度的提升始终立足于法律赋予民政部门作为公职监护人的法律地位,同时又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并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期待。

二是儿童福利事业专门工作机制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6年,民政部将隶属于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儿童福利处调整、归并至社会事务司,将儿童福利与儿童保护职能集中到一起,专职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儿童福利工作机构的进一步整合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办、国办于2018年12月31日公布《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正式设立了专门的儿童福利司,标志着儿童福利正式成为民政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实现了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式突破。省民政厅相继设立了儿童保障处,我市设立了儿童福利科,各县区也设立了儿童保障股,从而形成了多级的儿童工作服务体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壮大儿童工作队伍,进一步为广大儿童群体提供更优质、更专业化的服务。

三是儿童福利立法取得了重大进步。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保障,“十三五”期间,除出台了大量儿童福利政策性文件外,国家儿童福利立法也实现了里程碑式突破。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善了国家监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作为公职监护人的法律地位与主要职责。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有关诉求。

【主持人】那看来咱们民政部门的职能转变的确意义重大,那想请问一下安局长,在咱们的这个“十三五”期间儿童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十四五”期间儿童工作具体规划是怎么样的呢?

【安永平】“十三五”期间,市县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履行“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这一庄重承诺,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厚植对孤弃儿童的关心、推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完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洋溢着党和政府温暖的蓝天。

“十三五”期间,市县民政部门全面落实监护兜底、临时救助、家庭监护等责任,切实保障儿童群体权益。截至2020年底,全市户籍未成年人465303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5.6%。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2604人,孤儿39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5人。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4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246元提高至1400元,提高幅度分别达20%和1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与孤儿保障相衔接的原则,从生活、医疗、教育、监护等方面加强保障。

一是健全机制强队伍。强化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方面的责任落实,推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和群团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织密服务儿童关爱保护保障网络,推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设未成年人保护站。全市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887名,基本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服务网络和联动救助机制。

二是出台政策强化保障。制定出台《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广元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广元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落实监护兜底、临时救助、家庭监护责任,切实保障儿童群体权益。坚持加大投入,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明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与孤儿保障相衔接的原则,从生活、医疗、教育、监护等方面加强保障。积极试点推进“养治康教”项目,为推动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全市设学校、乡镇、社区未保站点19个,整合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乡镇中心小学校的资源力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乡镇依托学校设立未保服务站,构建“站+点”全覆盖模式。该工作被民政部、省民政厅总结为四川五种破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难题的四川模式,先后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网站、中国社会报等媒体报道。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活动,对监护缺失儿童落实兜底监护。乡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轮训一次,切实提高基层儿童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2020年广元市成为全国14个“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之一,目前热线已经全面开通,正整合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

四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由民政、教育、广元日报社创办《留守儿童报》,向全市770所中小学校,大力宣传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和工作成效,每年编辑出版28期,发行量近1.5万份,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儿童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夏令营、第二课堂、志愿服务、心理辅导、个案帮扶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救助儿童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并在我市召开四川省儿童保护试点项目启动会,朝天区被列为全省3个试点地区之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以高质量为主题的新发展阶段,广元民政事业发展既迎来新的机遇,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展望“十四五”时期的儿童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规划:

一是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帮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制度。规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拓展保障范围,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有效整合机构人员、场所、职责等,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二是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全面建立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分部门和领域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风险防控机制、舆情处置机制,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热点案件处置群众满意率,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畅通未成年人保护信息渠道。按照“地市受理、区县处置”的总体原则,依托“12345”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向全社会未成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心理疏导、政策链接等线上线下关爱服务。

三是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细化困境儿童类型,精准确定困境儿童种类、标准,分类实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建立翔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动员引导企业、公益慈善力量等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制度措施,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主持人】那今天我们的节目也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网友们的提问。这位网友“冬天的太阳”问:今年广元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如何履行好牵头职责?如果某些单位在未保工作上履职不力,将如何进行监督和问责呢?

【安永平】今年5月31日,我市成立了广元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这是对民政局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一个重托。对此,我们充满着敬畏,也充满着甘洒汗水的斗志。我们将持续认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把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合调研、情况通报、专题研究、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确保办公室规范、高效地运转。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为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支撑。二是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推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加强机构和设施的建设,加强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培训。重点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和乡镇(街道)工作站的建设。三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部署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关于督查督办这个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情况,加大对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的职责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适时面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民政局也将携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肩广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合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非常感谢安局长今天和我们各位网友一起交流了儿童保护的相关工作,听了刚才安局长的介绍,相信很多网友跟我一样,都应该对儿童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那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那最后请问安局长还有什么要和咱们在线访谈的网友友要说的吗?

【安永平】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市民朋友对儿童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儿童保护事业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其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全力保障好我市全体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守护者。我在这里也呼吁,我们的广大网友能够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部法的贯彻实施。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安局长作客我们的演播室,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在线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那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