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2019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川办发〔2019〕62号),对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升应急能力的工作要求,显著提升全省应急救援综合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出了总体安排。2020年3月,省应急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意见》(川应急〔2020〕40号)。
当前,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基层基础薄弱、应急管理能力落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各类事故灾害总量较大,安全风险较高。为提升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的风险和损失,结合广元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至6月,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本着“节俭节约、量力而行”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7月至9月,市应急管理局两次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发改等12个部门和7个县区政府、广元经开区管委会的修改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方案》,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方案》。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科学高效救援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科技创新为支撑,提升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的风险和损失,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夯实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基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找准制约我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关键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问题,重点解决能力短板问题,着力解决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整体推进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坚持着眼实战、突出重点。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事故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我市灾害事故规律特点,着力提升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等实战能力,有效应对重点行业(领域)灾害事故。
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实际需求和现实状况,坚持急用先建、量力而行,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年度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四、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基本配备到位,应急救援短板基本补齐,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基本建成符合国家要求、满足我市急需、可靠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全市应急救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
五、主要任务
针对我市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应急救援基础现状,按照“强基础、明责任、建机制、抓落实、重考核、看结果”的工作要求,衔接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做好与应急产业的对接,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达标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站(队)建设。
2.推进专职消防力量建设。
3.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二)紧贴实战需要,着力补齐能力短板。
4.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及指挥场所建设。
5.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6.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突出灾害特点,不断增强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
7.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8.提升森林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
9.提升地震、地质灾害、水上和安全生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0.提升城市消防救援攻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