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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12-22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0〕54号


各市(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日,部分省(区、市)陆续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病例,并按照规定划定了中高风险地区。为防止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对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川人员擅自升级、层层加码管控措施,给人员流动、物资流通带来障碍,影响正常防疫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精准识别中高风险地区来川人员,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增设进出公共场所、景区、酒店、小区、楼宇等的限制性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各地要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设卡拦截、断路堵路、阻断交通等措施,限制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健康码功能,方便群众出行,并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行提供便捷服务。铁路、公路、民航、旅游等行业系统和企业要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提前告知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摒弃简单粗暴、以邻为壑的粗放式管理,按照抓住关键、集中力量、精准施策的要求,科学规范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需采取特殊防控措施,应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重大防控措施报省应急指挥部同意。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