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至5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第20督导组分赴浙江、天津、吉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10个省区市开展第二轮督导。日前,第二轮督导陆续结束,一个月的督导战果究竟如何?
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督导情况汇报。10个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总联络人、副局级以上成员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并讲话,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周强、李书磊、陈一新、傅兴国出席,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督导成果运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始终保持强大攻势,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实现“四个推动”督导成果令人鼓舞
督导组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借鉴第一轮督导有益经验,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大力推动政治站位的提升。各督导组将政治督导放在首要位置,认真督导各地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认识、政治站位、政治自觉。10个督导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614次,直接与省、市、县、乡、村五级7088名党员干部谈话。10个省区市党委书记不仅亲自参加动员会、汇报会、对接会等会议,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书记把专项斗争抓紧抓实。
——大力推动重大案件的办理。各督导组将推动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作为督导的重中之重,督促各地认真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线索,推动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4月1日至5月17日,10省区市打掉涉黑组织85个、涉恶犯罪团伙915个。
——大力推动综合治理的开展。各督导组把督导重点放在农村,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推动对新换届村“两委”候选人严格把关,对已换届村“两委”开展回头看,共调整不合格村干部6143人,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针对一些行业监管部门行动迟缓、部分行业乱象突出等问题,督导组深入调研,推动各地拿出有效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大力推动良好氛围的形成。在中央督导组指导、推动下,天津、吉林在省级层面组建专业队伍,浙江在4个地市设立核查分中心,对群众举报线索快速有效核查;安徽、湖南、广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10个督导组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近20万条,有689名涉黑涉恶人员主动投案。
坚持“五个紧盯”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督导期间,各督导组聚焦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下一步,要扎实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推动被督导地方认真整改、逐一销账,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专项斗争实际成效。
——紧盯政治站位、责任担当。要督促各地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要督促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好齐抓共管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紧盯依法严惩、大要案办理。要督促各地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从督导组交办的查否重点线索入手,再确立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开展集中攻坚。督促各地依法加快对重大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但进展较慢的难啃之案的突破工作。督促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两部”最近出台的4个方面的办案指导意见,切实打好起诉、审理“法律仗”。
——紧盯深挖彻查、“破网打伞”。要督促各地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对未实现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再次核查,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督促各地对能量大、根基深的“保护伞”案件,采取干部交流、提级管辖、指定管辖、联点包案等有力手段进行深挖彻查,确保案件没查透不放手。
——紧盯“打财断血”、铲除经济基础。要督促各地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持依法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有效防止黑恶势力转移、隐匿涉黑涉恶资产。督促各地金融、税务等部门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财断血”工作,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紧盯综合治理、夯实根基。督促各地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围绕问题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督促各地各成员单位强化与政法机关办案配合,对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及时办理反馈,建立健全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
突出“五项任务”深化督导成果运用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增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中期,中流击水,不进则退,要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突出“五项任务”,持续发力、善作善成,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深刻认识阶段性特征,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专项斗争进入了考验韧劲的新阶段,急需保持一鼓作气的决心和劲头。要深刻认识与黑恶势力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推动各地再接再厉,按照既定目标持之以恒抓下去,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专项斗争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新阶段,急需完善“啃硬骨头”的措施和办法。要推动各地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提高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发现、打击能力,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稳、准、狠”不动摇,指导推动工作实践。一要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各地自觉把专项斗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针对专项斗争进入中期的阶段性特点,进一步完善政策、讲究策略、创新举措,确保进度和质量。加强分类督促指导,真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专项斗争协调发展。二要坚持依法办案。推动各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足用好、用对用准法律政策,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检验。要在前期“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恶势力、套路贷等4个意见基础上,加快出台黑恶势力非法放贷、“保护伞”认定、依法打击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3个意见,确保定性有据、宽严有度。三要坚持除恶务尽。推动各地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要狠、“打伞破网”要狠、“打财断血”要狠,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对重大案件,全国扫黑办和督导组要一盯到底,充分用好特派督导专员等制度,推动依法严惩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案件,要依法依规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
——突出重点地区、行业,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要以起色不大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着力推动解决专项斗争不平衡问题,确保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一要倒逼后进地区。坚持“抓省促市”“抓市促县”,拓展实施专项斗争战果通报制度,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促进专项斗争在各地均衡发展。对重点地区要加大督办推进力度,加快“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二要促进部门联动。当要紧盯金融、城建、市场、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各地加强线索收集、深挖,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集中力量攻坚,摧毁“菜霸”“砂霸”等黑恶势力。同时,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针对行业监管突出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深化宣传发动,持续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化立体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战果,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真情讴歌扫黑除恶干警牺牲奉献的英雄事迹,营造扫黑除恶“打得好、还要打、持续打”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要广泛发动群众,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拓展群众举报渠道,提升举报线索办理质效,严格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举报的热情。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一要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集中精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更好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专项工作制度机制,主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二要切实改进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既挂帅又出征,在线索核查、执法办案、源头治理等环节把好关、负好责,深入基层一线发现并推动解决苗头性问题,真正以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要求,严控文件简报,开短会、管用的会,整改问题清单要提供详情、直指要害,提高工作质效。各督导组要对第二轮督导成果进行再提炼、再梳理,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思路和措施,为开展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工作做好准备。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严格自我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