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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建设体育强省总目标,贯彻四川省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实施群众体育全域化国家战略,面向人民,办人民满意的体育,突出抓好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体育健身服务。现将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一)2018年项目

1.项目名称。旺苍县社区健身中心、剑阁县体育公园设施。下达项目资金文件号(川财教〔2018〕189号)。

2.完成时间。各项目须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规划、施工设计、各项工作流程、工程施工招标。2019年10月完成建设任务和资金拨付。

(二)2019年项目

1.项目名称。青川县城健身步道、利州区社区健身中心。下达项目资金文号(川财教〔2018〕262号)。

2.完成时间。各项目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规划、施工设计、各项工作流程、工程施工招标。2019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

二、资金使用

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是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建立专用账户,不得擅自调整,绝对不准挪作他用。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在项目建设实施中,要把工程进度与资金支付相衔接,确保项目推进有力,资金使用合规。省体育局、市体育局将组织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行为将报请纪检监察机关问责问廉。

三、建设要求

各项目(包括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设施等)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明确的建设规模、标准、技术要求、资金使用等内容,严格组织实施。有关项目的具体建设要求(电子版)将在微信和QQ群传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文旅体部门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体育的理念,积极主动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市体育局把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要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

(二)加强指导协调

各县区文旅体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做好建设规划、具体实施计划(方案),按照完成项目建设时间要求,制定详细时间节点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要认真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加强请示报告,主动协调,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计划、标准、技术要求实施。

(三)加强工作督查

建立项目建设工作专项督查机制,市体育局将在项目建设各阶段组织检查。对不符合建设要求和未达到工程进度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和约谈。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的县区,暂停2020年中央和省级资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坚决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

各单位要在2018年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要结合2018年和2019年建设项目的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单位要组织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018年和2019年的建设项目自评报告分别于2019年11月5日、12月5日上报市体育局社体科。

为加强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从2019年1月起,各相关县区每月20日前将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体育局社会体育科。


市体育局社体科

联系人:马荣星

电 话:0839—3562524



附件:1.2018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任务安排表

2.2019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任务安排表

3.建设项目进度统计月报表

4.全民健身设施项目(XXX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自评表(20XX年度)


广元市体育局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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