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体育局!
广元市体育局“马上办”“限时办”“认真办”工作制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0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事快办、所有事情认真办”的原则,结合体育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批示交办事项限时办结制。对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和交办的督查事项,做到即收即转并跟踪督办,办理情况或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其他批示件7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结果。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并报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审议修改意见,2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来文(电报)限时登记办理制。各类紧急文件和传真电报应在第一时间收文登记,并视紧急程度做好办理工作:特提电报必须在1小时内送达相关科室(单位),2小时办理完毕;特急电报(文件)必须在2小时内送达相关科室(单位),4小时内办理完毕;加急电报(文件)要在4小时内送达相关科室(单位),12小时内办理完毕;平急电报要在8小时内送达主办单位,24小时内办理完毕。收到各类请示件应当在主要领导同意或局党政联席会等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批复。

三、公文限时审核送签制。以市体育局或市体育局党组名义印发的文件,急件1天内审核送签,普通件2个工作日内审核送签。局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会后1个工作日内送签,较复杂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经局领导研究未作重大修改的文件2个工作日内送签,改动较大的修改完善后5个工作日内送签。局办公室要及时提醒局领导,各类文件原则上当天处理,超过3天没有签批的视为同意并转入下一环节。

四、紧急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制。坚守紧急信息报送安全底线,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标准。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科室(单位)要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主要领导要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对于领导要求核报的信息,要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核实并反馈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五、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快速规范处理值班事务:值班电话原则上在3声铃响内接听;一有传真提示,要立即查看并处理;接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电话指示,要及时处理,事后反馈情况;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准确掌握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和有关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跟踪了解事件的发展态势,随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六、通信网络故障即时处理制。加强通信网络安全维护,定期开展故障排查,发现澳体中心片区通信网络故障时,按照“确保绝对安全、确保绝对畅通”的要求,立即通知通信网络片区负责人及时检查线路和设备,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解决。

七、首问责任制。对上级机关、基层群众、兄弟地市和机关部门来人来电来访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主动做好沟通、办理等工作:属于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情况简单、能马上答复办理的,要马上答复办理;情况复杂、需请示领导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不属于本科室(单位)职能范围的,须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需转办的,应马上帮助联系相关单位或科室。

八、工作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意识,强化“马上办”的行动自觉,以“马上办”的态度抓好落实。该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贻误工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