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体函〔2020〕21号
广元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体育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广元市体育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已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体育局
2020年8月10日
广元市体育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及《广元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广委办〔2018〕50号)精神,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市体育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是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就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并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就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全局,纳入全局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督促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工作,每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五)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六)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党组成员、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针对体育工作特点,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重大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按照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体育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督促完成。
(三)督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牵头全局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四)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年度内召开会议研究分管领域(体育产业)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开展体育产业领域的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亲自督促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五)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党组成员、分管业务工作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督促分管科(室)、直属有关单位强化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安排、部署、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分管事业单位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工作中影响安全生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体育赛事活动、体育项目训练的安全监管,落实“一赛事一方案”要求,强化行业安全制度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四)年度内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亲自督促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