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从2017年开展社保扶贫以来,已实现政府为46.47万人次贫困人员代缴了养老保险费4647余万元,确保了43.9万人次直接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2017年,根据《广元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7年工作计划》,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保费;2018年,我市全面开展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同时鼓励县区政府按“脱贫不脱政策”要求为已脱贫人员继续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贫困户人户分离,有户口却找不到人”、“在外打工,手机换号联系不上,确定参保非常困难”……精准实施难题摆在面前。2018年5月,全市社保扶贫工作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科学高效的“找人”方法。加大部门间信息协同力度,广泛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信息比对,发挥基层平台作用,依靠社区力量等手段,切实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都纳入保险范围,吹响了全市人社部门扶贫攻坚冲锋号。各级工作人员发扬拼劲、韧劲,像“过筛子”一样,千淘万漉。不断改进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贫困人员宣讲政策,实现“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的转变,从根源上解决“找不到人”的问题。
在基本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后,社保扶贫采取“动态清零”的工作方法,对新增的、返贫的和新近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贫困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确保新增一个纳入一个、达龄一个发放一个。如苍溪县东溪镇英明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张全芬,1951年3月出生,患病不能到当地金融网点开立账户,无法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得知此消息,人社部门衔接镇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当地派出所上门服务办理身份证件,因其不能配合,采集照片不符合身份证办理要求。为不影响享受待遇,县居保局联系到合作银行,变通办卡程序,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了银行卡,当天为其办理了基础养老金申领手续。
(记者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