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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02-27

川体青〔2019〕8号

各市(州)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实施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18〕133号)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冬夏令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夯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引导、社会举办、多元投入、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增加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有效供给,为广大青少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打下基础。

(二)做好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顶层设计、政府引导、体现公益、依托平台、动员社会、强化监管。

(三)冬夏令营是指利用寒、暑假及其他时间开展的,以体育项目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集中组织举办的全省性或区域性、综合性、单项性青少年体育培训及相关活动。一期冬夏令营原则上应不少于5天。冬夏令营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全额资助的公益性项目;二是部分资助、收费相对较低、普及层次的普惠性项目;三是无经费资助、符合一定条件、授权使用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四川站)标志的社会化、市场化项目。

二、组织实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各市(州)体育局要建立分管领导牵头、青少年体育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一名科级以上负责人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系人,进一步落实冬夏令营的工作推进、监督指导、会议汇报、年度总结等工作机制,强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冬夏令营设计实施的领导。

(二)加强工作设计。各市(州)体育局应根据省体育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夏令营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建议提纲附后)。优先选择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轮滑)、幼儿体育等运动项目予以支持。各地应重点推动发展普惠性项目,着力扩大冬夏令营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鼓励结合脱贫攻坚等重大部署,设计针对贫困地区青少年、留守儿童、困难家庭的青少年公益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带动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化、市场化冬夏令营,丰富冬夏令营供给。

积极推动足球冬夏令营依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类社会机构等社会力量和体校、体育中心等单位广泛开展,形成规模。围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打造冰雪运动项目特色,推动冬夏令营项目多样化。

(三)促进多元主体举办。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通过招标、委托、授权等多种形式广泛引导发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培训机构、体校、少年宫、单项运动协会、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场馆等各类主体举办冬夏令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枢纽型组织发动、组织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将冬夏令营相关信息发送到更多的社会主体。

各市(州)体育局要将体校作为开展冬夏令营的一个重要阵地,组织各级各类体校立足自身场馆、师资等条件举办冬夏令营,发挥体校在青少年体育项目普及推广中的作用。各市(州)体育局还要充分释放本市(州)体育场馆资源,要求公共体育场馆安排专门时段免费或低收费提供场地支持各类主体举办的冬夏令营,要组织有条件的体育场馆积极举办冬夏令营。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将把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支持冬夏令营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评价体系。

(四)用好互联网服务平台。所有纳入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四川站)的冬夏令营项目均应采用全国体育冬夏令营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赢动少年进行信息发布、报名注册和评价反馈,2019年度绩效评估涉及各地冬夏令营规模及相关数据,将以平台数据为考评依据。各地可通过多种渠道,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冬夏令营利用该服务平台进行发布、报名,纳入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四川站)体系。

(五)完善安全应急机制。各市(州)体育局应要求纳入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四川站)体系的各类冬夏令营为青少年购买保险。各地要建立冬夏令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和管理,保障冬夏令营工作实施安全、平稳。

(六)做好冬夏令营宣传。各市(州)体育局要制定冬夏令营宣传计划,安排专门经费,在本市(州)范围内对冬夏令营的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宣传报道,对较大规模、特色鲜明的冬夏令营开展重点宣传,同时积极发掘、收集冬夏令营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和青少年体育故事作为宣传内容,营造有利于冬夏令营实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积极推动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广泛使用,受资助的冬夏令营项目应当使用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未受资助项目经市(州)体育局授权可使用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试行)的通知》(体青字〔2018〕98号)相关要求规范使用。

三、相关要求

(一)严把经费使用关。各市(州)对冬夏令营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有关规定和体育总局《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体青字〔2018〕120号)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全额资助的公益项目不得向青少年收取费用。差额资助的项目应坚持公益性,收费标准低于相关体育项目培训市场平均价格,并接受物价部门及青少年家长监督。在冬夏令营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的非资助项目,鼓励向青少年优惠。

(二)强化冬夏令营保障。各市(州)应加大冬夏令营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各地享受大型场馆补贴的体育场地每周应免费提供固定时段用于服务受资助的冬夏令营,其他时段应优惠、优先保障各类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各地可积极协调教育部门,推动利用学校体育场地开展冬夏令营。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体育局将对各市(州)冬夏令营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州)体育局应对本地区冬夏令营负起监督、指导和服务责任,将2019年冬夏令营实施工作抓实抓好。

(四)年度考核评估。2019年,省体育局将结合互联网服务平台采集数据,对各市(州)冬夏令营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2020年度冬夏令营资助经费分配因素。各市(州)应积极开展年度自评,将自评报告报省体育局青少处,并根据省体育局考评结果和自评结果,制定下一年度青少年冬夏令营实施细化工作方案。

(五)各类资料报送。各市(州)体育局应于2019年3月8日前,将2019年冬夏令营细化工作方案(提纲见附件1)及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以书面形式报省体育局青少处备案。

(六)活动发布程序。各类冬夏令营须在活动开始30天前,按照冬夏令营信息录入模板(见附件3)整理相关资料,经市(州)体育部门审核后,发送至ydsnyingdi@126.com邮箱,由平台负责编辑和信息发布。各类冬夏令营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由执行单位填写冬夏令营活动数据信息表(见附件4)报省体育局青少处。

联系人:李柔娉、胡莉娟

电  话:(028)87026795、87026793

传  真:(028)87026793

邮  箱:36063489@qq.com


附件:1.2019年市(州)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细化工作方案建议提纲

2.市(州)体育局冬夏令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冬夏令营信息录入模板

4.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冬夏令营数据填报表



四川省体育局

2019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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